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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要告示

爱媛大学科学研究行为准则

  1. 科学研究是人类福祉和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活动。科研成果公开后,受到以专家为中心的严格批评和评价,成为人类共享和利用的知识资产。通过参与开拓各种科学领域的活动,科研人员正在为人类的福祉和未来的活动做出贡献。爱媛大学的科研人员深知这一重要使命,大力推进地区、环境、生活等各个领域的科学研究。
  2. 科学研究最重要的一点不仅是独创性,而且在那里获得的发现是可重复的或可测试的。根据已知结果提出假设和猜想应该被尊重为一个研究过程,但科学研究的个别结果原则上要经过其他独立研究的重新检验,必须得到证实,并且可以作为进一步发展的基础。因此,研究人员需要确保其研究结果的透明度和问责制以及道德规范。忍受这些试验的结果作为知识资产对人类社会做出了贡献,科学家们必须特别注意这一点,并为自己的活动感到自豪。
  3. 在进行科学研究时,作为研究人员,数据不应该被伪造、篡改、盗窃或其他不道德的行为是很自然的。此外,关于研究结果的客观性、可论证性和可验证性,参与研究的人,无论是研究从业者、合作者还是主要研究者,都被广泛地称为社会和科学家。承担责任的立场。
  4. 在个体科学家的自由思考、求知欲和好奇心的支持下,科学得以发展。但是,越是组织化、系统化、规模化的研究,就越是以复杂的社会组织和研究机构的基础为前提,或多或少地依赖于公共资金。因此,在进行研究时,必须遵守这些组织和机构的规则,并且必须执行公平的研究经费。
  5. 科学研究旨在随时改善人类的福利和文化,爱媛大学不进行用于军事目的的研究或技术开发。另一方面,前沿研究可能会产生研究人员不打算用于军事目的的结果。对于可能产生这些的项目和个人研究,每个研究人员都必须充分意识到潜力并从事研究。

爱媛大学的科研人员履行职责,保护科研自由,期待创造性研究的进一步发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