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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要告示

教育信息的发布

爱媛大学的教育和研究活动的信息将根据学校教育执法条例第 172-2 条公布如下。

1 关于教育和研究活动等的状况的信息

(1) 理念/目标(大学教育和研究的目的)

(2) 师资/组织架构

关于教育研究的基本组织

(3) 班级/研究内容等教师信息

关于教职工组织、教职工人数、每位教职工的学历和成就

(四)入学考试信息、职业状况等。

招生人数、招生人数、招生人数、在校生人数、应届毕业生人数、招生人数等招生政策

(5) 课程

关于上课科目、上课方法以及内容以及年度教案

(六)学位授予政策

关于关系到学习的结果的评价的标准以及毕业或者完成的承认

(7) 校园设施/维修、学生志愿活动

学校场地和校舍等设施和设备以及其他学生的教育和研究环境

学生支援设施

学生志愿活动

(8) 成本和资金支持

关于大学收取的学费、入学金以及其他费用

(9) 课外活动支援、求职支援、咨询台

大学对学生的学习、职业选择、身心健康等方面的支持)

大学奖励和支持系统